2017年主教團牧函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 2017-01-01
2017年主教團牧函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
日期:2017-01-01 |
我們都走在朝聖--朝向生命滿全的路上,路加福音中,法學士向耶穌提出的疑問:「我該做甚麼,才能獲得永生?」(路十25)也是我們時常放在心上的疑問。這疑問不僅關乎個人生活大小事務的抉擇,也包括社會、國家的公共政策與法規。我們該如何面對?才能在愛的路上,幫助彼此朝向生命的滿全?
台灣社會當前對於民法972條修正案的討論,涉及我們每一個人、每一個家庭。因此,在討論與反省的過程中,我們必須不斷再次聆聽耶穌的反問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?你是怎麼讀的?」耶穌當時詢問的是猶太人的律法,也就是天主在愛的盟約內,藉梅瑟頒布給以色列人的「愛的守則」。這「法律」在耶穌身上獲得了滿全,藉由教會的反省與訓導,為我們提供面對當前社會各種難題與挑戰的立基與準則。
教會對家庭價值的一致態度
過去這段時間,我們有機會聆聽不同意見者的主張,也在一些教會青年主動協助下,蒐集到豐富的問卷內容,看見教友們在這當中的體驗、反省與主張。我們看見整個台灣教會有多樣貌的一面,也有焦慮不安的一面,尤其聽到了對教會的期待。無論哪一種主張,都展現信仰培育的結果,在祈禱中提出看法。我們可說,所有的關切、甚至強烈的情緒也出於各自對「愛」與「勸勉」的不同觀點。
維護婚姻家庭價值的確為普世教會所關切。婚姻制度在這個世代中,因為全球化的市場經濟、政治與個人主義、享樂文化等各種因素不斷受到挑戰,我們在牧靈工作中看見許多家庭遭遇各式各樣的痛苦。自教宗良十三世發表《新事》通諭以來,歷任教宗都明確指出,經濟發展對家庭生活帶來深遠影響,尤其晚近的全球化與貧富差距,直接傷害許多家庭及待業青年的人性尊嚴。
更廣闊的角度而言,挑戰家庭與婚姻制度的因素,還有許多面向,教會過去身體力行地設立許多社會服務機構,協助其中最弱勢的家庭與兒童少年。基於這些長期的社會關懷經驗,我們對於改變重大制度可能帶來的影響更行謹慎。過去,我們過度重視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,這對社會底層的家庭帶來長期不可逆的衝擊,除了全民稅收支持的政府社會福利,教會所主辦的社福機構也共同承擔這些社會成本。
在這樣的經驗基礎上,我們認知到任何關乎人類未來發展的重大制度改變,都需要衡量長遠影響。我們需要深入認識社會上某些尋求改變的理由,並聆聽背後的渴望,同時也要確保原有制度所保障的廣大公民生活及權利不受影響。因此,對於家庭長遠幸福相關的決策,我們必須一視同仁地請政府三思而後行。
愛的禮物
在我們的文化中,「性」長期以來是一個難以啟齒而缺乏合宜討論的議題,它的隱晦使得我們未能坦然面對這個天主賜給我們的珍貴禮物。聖經中〈雅歌〉對於戀人情愛的描寫,讓我們明白性的美好。性的動力支撐我們更豐富地去愛,將我們帶向深刻的奉獻與承諾。性也是一項奧秘,當男女在夫妻的愛中合為一體,這份向生育開放的愛分享了天主的創造性。然而,從主基督的生活奧蹟中,我們也清楚地認識,「性」在人類生活中並不具有絕對的意義,在實踐愛的路上,「性」並非必須;反之,「貞潔」(chastity)是一份向所有人提出的邀請,邀請我們將目光看向生命中更重要的「是」,例如人的生命尊嚴、性只保留在夫妻之愛內、夫妻婚姻是一生一世的盟約。為了保護這些重要的「是」,我們必須對其他眾多的可能性說「不」。在這樣的意義內,除了夫妻彼此互守忠誠的承諾外,包括你我在內的每一位,不論是聖職人員、度奉獻生活的男女會士、願意度婚姻生活的單身者,不管有無同性傾向,我們都蒙召在貞潔的路上成長、蒙召在朝向日趨圓滿之愛的旅程中攜手扶持。縱然我們都會跌倒犯罪,但慈悲的天主是忠信的,祂既然邀請我們開始這旅程,必會陪伴我們,並賜給我們恩寵予以完成。
為了讓我們的孩子、我們的青少年也能妥善領受這份愛的禮物,我們必須關注學校與社會的性教育。教宗方濟各在《愛的喜樂》勸諭第280-286號對性教育已經有完整的說明。教會肯定性教育的重要性,我們固然要隨著時代的變遷,用年輕人能夠接受的語言與創意的方式教導他們認識自己的身體,保護自己的身體自主性,同時,我們也要以適齡的方式,陪伴他們走過這個人生階段,學會與自己的性衝動相處,而不被隨手可得的泛濫資訊誤導,更不適合過早在孩子們還沒能夠充分理解身心發展的特徵時,鼓勵他們探索性經驗,或片段介紹性器官的特性與功能,而讓心理尚未成熟的孩子過早耽溺於性的衝動感受。
教宗同樣在《愛的喜樂》勸諭裡提醒我們(第56號):關於性別平等或是性別意識,教會的主張並不是反對男女間的平等,而是反對無視於天主所創造的性別之間的差異、不去欣賞這些差異帶來的互補之處,且以一種不容挑戰與尖銳的方式,硬要他人接受的性別平等意識形態。將性(sex)與性別(gender)完全切割,取代天主的造物角色,讓人誤以為自行決定性別是一種基本權利。我們深刻體會這事件相當程度衝擊到每一位教友的內心經驗,也看見在教會內、社會上不同主張者之間的嚴重衝突。
因此,我們要邀請整個台灣教會,一起研讀《愛的喜樂》勸諭,幫助我們從更完整的視野,認識天主願意藉由婚姻與家庭制度向我們通傳的愛。同時,我們也要準備好自己,接納與陪伴各種不同家庭境遇中的弟兄姊妹,不要因為成見與判斷阻礙他們藉著教會的服務,尋找天主的熱忱。我們應當保持一種開放聆聽的態度,如同耶穌與井邊撒瑪黎雅婦女的談話一般,將她的渴望導引到永生的水泉。
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,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(路十27)
法學士回答耶穌,律法的總結是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,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(路十27)。我們都渴望這樣完全的愛,而這樣的愛必須以謹慎明辨的態度,在具體的社會脈絡、生活情境中實踐。
在剛剛過去的慈悲禧年當中,我們每個主日都誦唸慈悲禧年禱文,其中這一段經文為我們在民法972條修正案的爭議與討論過程,提供很好的反省方向:「?容許?的僕人也會陷入軟弱,好使他們對無知和犯錯的人,能感同身受,讓向他們求助的人,能體會到被天主所尋覓、眷愛和寬恕。」
讓我們一起靜默片刻,省察這個經驗
我們彷彿宗徒們跟隨在耶穌的身邊爭吵:「天國裡面誰是最大的?」(瑪18:1)甚至,到了最後晚餐的時候,「在他們中又起了爭論:在他們中數著誰最大」,這個時候,吾主耶穌起身束上腰,蹲下開始為每一位門徒們洗腳,身體力行地教導我們應該彼此相愛。
我們需要懷著更大的同理心敏銳地留意:當我們高聲維護「婚姻制度」的同時,如何讓不同主張與境遇的人們,尤其是渴望獲得穩定關係保障的同性傾向者及其家人,不會感受到歧視與排斥??尤其,這當中也包含了在教會裡面許多由於子女的性傾向,而在堂區生活與善會團體中,歷經內心掙扎的家長們。
我們需要真誠並勇敢地自省:是否曾在無意間帶著指責或輕視的口吻,判斷他人的痛苦與掙扎?或者引用未經查證的訊息,忽略不實資訊中潛藏的歧視與恐懼?如果是,我們就必須勇於面對自己的失言,以相稱的悔改表達我們在愛上的成長。
我們尤其應該敏感的,是教會內的同志教友與其父母親人。教宗特別叮嚀我們要「陪伴這些家庭」,並提醒我們:「有些家庭的成員有同性戀傾向,這為父母和子女來說都是難以處理的情況。我們首先要重申:每一個人不論性傾向如何,他的尊嚴都理應獲得尊重和受到認真對待。」(《愛的喜樂》250號)
尤其重要的是讓這些家庭「得以了解和奉行天主對他們的人生的旨意」。同時,教會仍然一如對所有人的期待,勉勵同性傾向者努力保持貞潔,在相互許諾的關係裡頭,尋找天主切願陪伴他們一同行走的生命之道。
很多年長的教友、修士、修女、神父乃至主教們自己,最近都不解地擔心,「越來越多」年輕教友選擇支持同性傾向族群爭取自己的婚姻權。事實上,這可能是因為在年輕世代的生活經驗裡,他們或多或少都具體接觸過不同性傾向的人,並自然地成為朋友,使得年輕人偏向同理同性傾向者,敏感於歧視性語言。新世代的這些經驗是寶貴的,為整體教會對不同群體的認識提供真實的生命經驗。此外,青年們因為成長於網路時代,資訊取得速度非常快,教會需要善加培育新世代的特質,以促進世代間的對話,讓跨年齡、地區與群體的合作及對話成為反省的動力,以促進台灣天主教會,尤其是我們聖職人員的成長與革新。
主教團關切民法972條修正案的行動
除了發表共同聲明反對民法修正案,主教們也拜會了提案修正民法972條的立法院尤美女委員。尤委員長期用心關注同志社群所表達的渴望,她的主張與教會的立場並不一致。針對我們代表天主教會所提出的疑慮,尤委員當時也逐條說明用意。
我們清楚表達教會的立場是:婚姻指的是由一男一女訂定的婚約,天主教會將教友的婚姻視為聖事。我們能夠理解同性伴侶期待法律能保障他們的利益。然而,除了拒絕修改民法外,天主教會同樣不能接受民事結合(civil union)。至於訂定何種專法以保障同性間的結合,在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下,必須待具體專法提出時,審慎了解專法內容後再行定論。因為專法若是為了日後修定民法做準備,屆時,同樣會再次進入意見不同雙方對婚姻是否只限一男一女,及再度落入是否更改婚姻定義的論辯中。且專法中不一定會明顯指出雙方必須過貞潔的生活。
教會無意將信仰教義強加於國家法律的修定內容,但是,基於普世教會對於家庭議題的深入反省,再次呼籲,修改民法納入同性婚姻,或欲訂定專法以保障利益,勢必要帶來其他相關法律的修改與政策執行的調整,例如:兒童收養、代理孕母、卵子精子捐贈,和人工生殖等議題。因此,必須要更細緻地探索相關倫理議題的因應,而這些事情都還需要時間沈澱、思考與對話,不宜貿然通過立法。我們期待讓這理性思辯,各自反省的過程,在國際上見證台灣公民社會的成熟度。
如何善意溝通,有效對話
我們樂見許多立意良善的對話與溝通。我們聽見教會內有不同聲音的表達,這些對話或許為彼此帶來心靈與思想上的衝擊,但也提醒我們需要更謙卑地尋求聖神的帶領。我們願意提醒大家,所有看似對立的論點,其實都是一種呼求:邀請我們更深層地聆聽彼此內心的意向與愛的動力。特別當這樣的對話出現在個人家庭與信友團體中時,請不要太快進入立場與論點的辯駁,而要花時間留意傾聽彼此內在的感受與真正的需要。如果教友們在這過程中感到衝突、懷疑與受傷,最好能暫停下來,加強個人祈禱並與值得信任的神師或輔導交談,請他們協助分辨我們生活的情境以及天主的臨在。
當我們與教會外的朋友交談時,更要學習使用對方能理解的語言來促進對話。為此,教友們需要更深入認識教會的教導,並回到自己的經驗中反省,好能轉化為生活化的、能引起他人共鳴的表達。特別當有人向我們詢問教會的看法時,請務必以溫柔的言語,謹慎並堅定的態度回應,如有不甚明白或懷疑之處,可以告知對方自己需要有所查證,之後再向神長們請教。我們盼望這樣的對話與交談,可以成為福傳的機會,我們切願讓天主的仁愛與真理不僅藉由我們的口流露,也藉由我們的態度彰顯出來。
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
耶穌在回答法學士詢問祂: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(路十30-37)這個看似簡單,實則複雜的問題時,所用的比喻情境和我們今天面對的衝突經驗是如此地神似。尤其,當時的猶太人和撒瑪黎雅人「素不相往來」,因為猶太人認為撒瑪黎雅人經過多次的外族入侵與融合,在「血統」上失去了純正性,而猶太人以被上主揀選為榮,所以保持這份血統的純正性被他們視為一種信仰表達方式,但是,耶穌的比喻邀請我們反省,有正義與真理作後盾的慈悲才是最美麗的信仰實踐行動。
慈善的撒瑪黎雅人以他溫柔的姿態向我們提問:誰是我的近人?誰又是我的仇敵?在這個比喻中,我們彷彿聽見耶穌的叮嚀:其實,這些過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新認識「彼此」的經驗,讓我們得以看見、聽見那些我們不曾看見、不曾熟悉的人們。但願每一次看似對立的交鋒,都成為幫助彼此在愛上成長的「相遇」。這需要我們以更寬廣的眼光和心胸,放下標籤與偏見,慷慨而勇敢地信賴每一個人都能夠是我們的「近人」:跨越文化、種族、心理或宗教,去發現人們的新需要。
我們不妨在祈禱中,回到這段福音的脈絡裡,默想耶穌之所以用「慈善的撒瑪黎雅人」這個比喻來回答問題的情境,並聆聽耶穌在說完這個故事之後,對法學士提出的邀請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!」
教宗方濟各呼籲我們在新的一年當中,與社會邊緣者和坐監的獄友們相遇,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,對話與聆聽渴望的態度,讓我們也起身,照樣做吧!
台灣地區主教團全體主教
2017年元月一日
天主之母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