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公告--教會所規定, 信友為煉靈求「大赦」的方法 2013-10-23
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公告
一、因為11月「煉靈月」將至,特將教會所規定,按《大赦手冊》29,
信友為煉靈求「大赦」的方法公告如下:
1. 求「全大赦」:
1) 於11月1日至8日,至墓地為亡者祈禱,或在心裡默禱為亡者祈求。
2) 在「追思已亡」日(11月2日),或得教會教區准許,於11月2日前一個主日,或後一個主日,或於「諸聖節」,到聖堂小堂為亡者祈禱,念〈天主經〉及〈信經〉。
2. 求「有限大赦」:
1) 在墓地為亡者祈禱,或在心裡默禱為亡者祈求。
2) 虔誠誦念亡者日課的早禱或晚禱,或念:「凡諸信者靈魂,賴天主仁慈,息止安所。阿們。」
二、按規定,教區主教在他的教區內可以一年三次,在他任選的隆重慶節大禮彌撒中,用規定的格式,授與信友們「宗座遐福」,並給予全大赦。因此,在11月23日舉行的信德年閉幕禮感恩祭中,洪山川總主教將授與參禮信友們全大赦。
執行秘書 潘家駿神父 謹啟